宅基地是农村村民安身立命之本。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在宅基地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一户一宅”作为底线坚决不能被打破。但是,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过程中,“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十分普遍。
如何区别“一户多宅”与“一户一宅”
现在大多数地区是看宅基地的总体使用面积有没有超过当地标准来定义的。如果是一户多宅的情况,但是它的总体使用面积没有超过当地的标准,那么这就是合规的;如果超过了规定标准,那么超过的部分就不属于“一户一宅”的合法范围。
宅基地面积标准制定方法
目前,国家尚未公布农村宅基地规定使用面积的统一标准,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一般来说,宅基地面积制定标准有以下2种方法:
(一)按户规定使用面积
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不同条件,规定每户的最大宅基地面积标准。例如在天津,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村庄,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村庄,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按人头规定使用面积
还有部分地区是根据人口计算宅基地面积。例如重庆和四川,按人头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标准为每人20-30 ㎡。
2022全国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汇编
天津:每户最高≤200㎡
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村庄,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人均耕地面积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村庄,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源自《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1月29日发布)
河北:每户最高≤467㎡
(一)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二)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源自《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3月30日发布)
湖南:每户最高≤210㎡
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涉及占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的,最高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
——源自《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1月20日发布)
辽宁:每户最高≤300㎡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的用地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人均耕地超过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村,每户不得超过三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村,每户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1年11月26日)
江苏:每户最高≤200㎡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不满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以上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源自《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12月2日发布)
河南:每户最高≤200㎡
(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
——源自《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4月27日发布)
湖北:每户最高≤200㎡
农村村民新建、改建住房(含附属用房)使用集体农用地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使用集体未利用土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源自源自《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9月17日发布)
广东:每户最高≤150㎡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八十平方米,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山区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米。
——源自《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8月1日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每户最高≤150㎡
(一)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二)丘陵地区、山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源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4月12日发布)
重庆:每人20-30㎡
市区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25平方米,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源自《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2022年9月2日发布)
四川:每人20-30㎡
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源自《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22年7月28日发布)
贵州:每户最高≤200㎡
农村村民1户1处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70平方米;宅基地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
——源自《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12月1日发布)
云南:每户最高≤150㎡
坝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山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但是,占用耕地的,坝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山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源自《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2022年9月19日发布)
陕西:每户最高≤267㎡
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城市郊区、平原每户不超过一百三十三平方米,川地、塬地每户不超过二百平方米,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二百六十七平方米。
——源自《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9月29日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每户最高≤540㎡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使用水浇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七十平方米;
(二)使用平川旱作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四百平方米;
(三)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五百四十平方米。
——源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11月4日发布)
备注:新国土法出台后,部分省(州、市)土地相关政策文件面临失效,亟待更新,而新政策文件尚未颁布,存在“青黄不接”的情况,因此,本次汇编整合了网络上官方公开资料,共计15个省(直辖市、州)的数据,存在不足之处,后期我们也将进一步关注其他省市的政策变化。
通过上述数据,我们可以发现,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人多地贵,宅基地面积相对紧张,如重庆、四川等;而经济较落后、少数民族地区等,宅基地使用面积相对较大,如陕西、宁夏等地,这对农民来说无疑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