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的征收补偿、补助标准。

(一)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现状面积的认定。

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机构及受委托的房屋测绘机构对被征收土地的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进行实地测绘核定的面积,认定为房屋现状面积。

(二)房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