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关于津西项目征迁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


防征储函〔202071


港口区人民政府:

20191231日经防城港市第六次土储会研究,原则同意《关于土地征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将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无证住房补偿级差的问题

住宅房屋全部为无证住房,超出户人均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如下规定处理:

(一)住宅房屋在201951日前建造的,超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至16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防政规〔20195号)(以下简称“5号文”)附件2规定标准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