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文件


防政发20206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11日起开始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0.4倍进行补偿;新增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各县(市、区)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要单独列支,不得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得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在我市尚未出台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前,各县(市、区)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目前适用的补偿标准文件执行。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我市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严格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要求实施,规范征收土地行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顺利实施。各级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监督,防止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附件:防城港市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2020324

公开方式:公开)



附件

防城港市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市级名称

县级名称

区片名称

区片编号

区片范围

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土地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亩)

防城港市

港口区

第一区片

450602001

白沙街道办:社区、港务社区、仙人湾社区、插排尾社区;
渔洲坪街道办:渔洲社区、珠砂港社区、车辽社区;
王府街道办:王府社区、沙港社区、公车社区、白沙村;
沙潭江街道办:冲孔社区、金海湾社区、沙潭江社区、和平社区;
企沙镇:东港社区、南港社区、坳顶村、板寮村、北港村、赤沙村、牛路村、山新村、虾箩村;
光坡镇:大龙村、光坡村、红沙村、栏冲村、沙螺寮村、潭油村、新兴村、中间坪村。

33600

14100

19500

防城区

第一区片

450603001

水营街道办:木头滩社区、丹竹江村、鲤鱼江村、大王江村、黄竹塘村、水营村、沙埠村;
珠河街道办:珠河社区、镇夏岭社区、三官社区、石岭村、冲仑村、冲稔村、那天花村、冲仑林场、峒美农场、防城区良种场、防城区蚕种场;
文昌街道办:三波村、城东村、东门社区、竹园社区、火车站社区、中山社区、佛堂村、城南村、华石林场 。

33600

13440

20160

第二区片

450603002

江山镇:新六村、江山村、两头龙村、山脚村、沙木村、潭蓬村、潭西村、白龙村、万欧村、新基村、沙村。

33598

13439

20159

防城港市

防城区

第三区片

450603003

峒中镇: 继续阅读